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原則,進一步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的教育工作,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柳新實驗小學進行了系列活動:
一、3月12日下午每周例會時間,楊洪校長向全體教師宣傳學習《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告了《柳新實驗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他強調不讓學生玩手機,教師要作好學生的良好表率,我們教師就不要布置用手機的作業,更要遵守教師在課堂中不要接打電話和使用手機;各班要利用班會進行討論,認識沉溺手機的害處,合理適當的使用手機,家校合作共同貫徹文件精神,愛護學生身心健康。
二、3月15日上午班會課時間,各班舉行以《愛護身體 遠離手機》為主題的班會,舉行宣誓活動。此次班會學校統一制作PPT課件,讓學生明確了《柳新實驗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然后各班各盡所能,高年級以手機給同學們帶來的利弊為研討課題,進行綜合實踐活動。中年級老師與學生互動,共訴手機危害;低年級老師搜集生活中的圖片以PPT呈現,讓學生更直觀地體會手機對學習的危害;各班在讓學生明白手機危害的同時,以宣誓的形式與學生約定在校期間不玩手機……
三、向家長發放告家長書,通報家長,進行家校共育。
通過此次活動,同學們和家長同時了解了手機的利與弊,意識到沉溺手機的危害,紛紛表示今后要不斷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科學理性使用手機,不帶手機進校園,嚴格遵守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學校辦公電話、警務室電話或班主任、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3、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4、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集會等)期間,必須關閉手表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表手機。手表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5、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6、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7、對于收繳手機時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岀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8、用手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學生在家做各類學校布置安全教育平臺等網絡作業答題,盡量使用電腦,不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必須有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不要成為損傷孩子的有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