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推進教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構建高質量教育支撐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結構優化、集約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礎設施體系,并通過迭代升級、更新完善和持續建設,實現長期、全面的發展。
《意見》指出,教育新型基礎設施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信息化為主導,面向教育高質量發展需要,聚焦信息網絡、平臺體系、數字資源、智慧校園、創新應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礎設施體系。教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以下簡稱教育新基建)是國家新基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信息化時代教育變革的牽引力量,是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的戰略舉措。教育新基建的重點方向包括信息網絡新型基礎設施、平臺體系新型基礎設施、數字資源新型基礎設施、智慧校園新型基礎設施、創新應用新型基礎設施、可信安全新型基礎設施共六大類20項。
《意見》提出,要充分利用國家公共通信資源,建設連接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間的教育專網,提升學校網絡質量,提供高速、便捷、綠色、安全的網絡服務;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平臺融合發展,構建互聯互通、應用齊備、協同服務的“互聯網+教育”大平臺;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數字資源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供給模式,提高供給質量;支持有條件的學校利用信息技術升級教學設施、科研設施和公共設施,促進學校物理空間與網絡空間一體化建設;依托“互聯網+教育”大平臺,創新教學、評價、研訓和管理等應用,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有效感知網絡安全威脅,過濾網絡不良信息,提升信息化供應鏈水平,強化在線教育監管,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意見》強調,要加強統籌協調、健全標準規范、提升支撐能力、完善經費保障、強化監督評價。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教育新基建的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將教育新基建納入本地區的教育“十四五”發展規劃、網信規劃和地方新基建支持范圍;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覆蓋信息網絡、平臺體系、數字資源等方面的標準規范體系,重點制定平臺建設、數據治理、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管理、技術、服務隊伍建設;地方各級教育、發展改革、財政、通信、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應加強統籌協調,優化支出結構,通過相關經費渠道大力支持教育新基建;各地教育督導部門應將教育新基建重點任務納入對下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和對學校的綜合督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