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上午8時,港務區柳新鎮馬樓小學全體教師在楊艷紅校長的組織下集中學習《中小學教職工管理辦法》(實行)第二十七條,學習內容如下:
??第二十七條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紀律處分。
??1、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教育教學水平差,無故不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組織紀律,拒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3、擅自曠課或曠工的。
??4、語言舉止不文明,有損教師形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
??5、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或參加學習但未達到規定學時的。
??6、搬弄是非,誣陷他人的。
??7、迫使或變相迫使學生輟學的。
??8、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侮辱學生人格的。
??9、從教不廉,有亂收費行為或組織參與有償招生、違規舉辦各類培訓班活動的。
??10、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1、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違反考試規定的。
??12、詆毀、歪曲黨和國家的方針、路線、政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觀念的。
??13、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1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他人,嚴重影響學校教學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5、有違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行為的。
??1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7、其它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刑事處罰的。
??楊艷紅校長帶領教師學習了《中小學教職工管理辦法》(實行)第二十七條,讓大家了解了中小學教職工的管理及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
??在聽取了楊艷紅給大家帶來的文件解讀后,全體教師認真討論,踴躍發言,積極闡述自己對文件精神的理解以及意見,切實落實了文件的學習以及意見匯總!
投稿人:楊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