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健全標準體系 推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通知》明確了六方面內容,一起來看→
一、明確認定范圍。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主要適用于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并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參照實施。
二、嚴格標準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準,強化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的考察,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雙師型”教師認定,已認定的應予以撤銷。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要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要熟悉行業企業情況,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以及行業企業工作經歷或實踐經驗。
三、加強組織實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區域內“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工作應按照個人申報、組織認定、結果復查的程序具體實施。組織認定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程序指定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具體實施。實施主體要明確負責部門,組建由教育部門、行業企業、院校專家等共同組成的認定專家評議委員會,嚴格按照標準條件,規范程序,保證質量。認定結果經檢查復核通過后,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應及時更新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雙師型”教師信息,確保數據準確統一。
四、強化監督評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認定工作的規范指導和監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公示公開、第三方評估、抽查復查、責任追究、過程追溯等制度,發揮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暢通投訴反饋渠道,確保過程透明規范、結果公平公正。教育部將對各地“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進行抽查。
五、促進持續發展。要制定激勵政策,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在職務(職稱)晉升、教育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應向“雙師型”教師傾斜,課時費標準原則上應高于同級別教師崗位。要根據“雙師型”教師不同階段發展需求,精準提供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機會。要鼓勵“雙師型”教師取得行業領域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聘行業領域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要結合學制和專業特點,對“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進行不超過5年一周期的復核,突出聘期內崗位業績考察,促進教師知識技能持續更新。
六、注重作用發揮。要充分發揮“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企業實踐、教學改革、社會服務和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示范教師培訓、頂崗實踐、研修訪學等成長路徑方法。在“雙高”建設計劃、優質中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職業院校辦學能力達標、專業設置審批和布局結構優化、現場工程師培養計劃,以及教師創新團隊、名師(名匠)工作室、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建設中,應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國家制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附件)。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制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實施辦法,明確支持舉措,實行分類評價,并適時調整完善。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制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各地各校制定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可結合實際明確破格條件。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一起來看——
問
請介紹一下《通知》出臺的背景。
答:一是貫徹國家文件精神。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要強化“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制定“雙師型”教師標準,建設一支高素質“雙師型”的教師隊伍。《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要求“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超過一半。《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深化新時代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9〕6號),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將體現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的雙師素質納入教師考核評價體系。這些聚焦于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為國家層面“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帶來了重要的建設契機。
二是響應地方迫切需求。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2年10月,全國共有福建、河南、吉林、新疆等多個省份出臺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文件并實質性開展認定工作,為國家層面“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實施提供了客觀有效的經驗參考。但是,各省在雙師教師認定主體、認定對象、認定條件、認定程序等方面缺乏標準共識,缺乏與認定成果相配套的激勵制度和支持政策,影響認定工作的規范運行。近年來,各地在學校辦學能力達標、項目評審等多項活動中都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重要依據,需要國家層面出臺一個相對統一的認定基本標準,規范認定過程實施。
問
請介紹一下《通知》的起草思路。
答:一是規范認定范圍。認定范圍以職業學校專任教師中的專業課教師為主,將職業學校中的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并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也納入其中,由地方和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便于職教教師“雙師”素質整體提升,也進一步拓寬了教師個體發展通道。
二是明確基本標準。職業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專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在專業設置上又分別劃分為19個專業大類和若干專業中類和專業,各地教師隊伍整體情況也是千差萬別,國家層面較難制定出一個統一的、詳細的雙師型教師標準。鑒于此,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借鑒職稱評定工作有關做法,從國家層面出臺基本標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本級認定標準,學校制定認定的實施細則。
三是規范實施過程。落實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結合職業學校特點,簡除煩苛,由符合條件的學校作為認定工作的實施主體。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建立健全公示公開、第三方評估、抽查復查、責任追究、過程追溯等制度,暢通投訴反饋渠道,確保過程透明規范、結果公平公正。國家將定期對各地“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四是暢通發展路徑。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給予政策激勵和獎勵傾斜,明確評定周期和復核制度,根據發展需求精準提供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多種機會,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
問
《通知》的研制經歷了哪些過程?
答:研制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研制初稿。草擬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要求,初步征求了吉林、安徽、福建等7個已出臺認定標準省份的意見,并組織職教專家專題研判。
二是廣泛征求意見。文件制定期間,通過電話、線上會議、線下座談等多種形式,與一線教師、院校領導、職教專家等不同類型人員多次研討、反復論證。并正式發文征求所有省廳及職成司、政法司、督導局等機關司局的意見。
三是修改完善印發。結合文件起草思路對反饋意見逐一認真研判、吸收,修改完善文稿并印發。
問
《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文件由正文和附件兩部分內容組成。正文主要明確了六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認定范圍。以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為主,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和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可參照實施。
二是嚴格標準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準,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
三是加強組織實施。明確認定基本流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主體由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擔任。
四是強化監督評價。明確國家和地方對“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監督評價等有關要求。
五是促進持續發展。明確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的發展路徑,制度保障,待遇傾斜,認定和復核周期等內容。
六是注重作用發揮。明確“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教學改革、社會服務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并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雙高”建設計劃的重要指標。附件主要明確了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
問
如何保障《通知》落實?
答: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并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制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實施辦法。
二是細化實施要求。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制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
三是及時解決問題。結合各地開展“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工作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充分用好各級各類宣傳平臺,及時總結宣傳“雙師型”教師認定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