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要求,現將學校2023年招收一年級新生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校施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報名時間
線下報名、審核:2023年8月1日(周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發榜時間
2023年8月19日學校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在學校門口張貼),8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發放學生入學通知書(開學報到時需帶回),請家長憑戶口或身份證來學校傳達室領取。
四、報名地點
徐州市東華小學:黃河東路36號
五、施教區范圍
南至淮海路,北至環城路,東至復興北路,西至解放路延長段,故黃河以西、以北。
六、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與其父母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其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應與父母在同一戶籍,并與父母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為確保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視為等同于第一條標準,按相關戶籍或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學校將學生視為施教區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
1.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戶籍和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2.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內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和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3.學生及其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其父母雙方均未有住房,且在學校施教區內實際常住、從未遷移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或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父母雙方以及學生本人均需出示產權處開具的無房證明)
4.學生的父母離異,根據與其共同生活的監護人(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的戶籍、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七、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條件
本校施教區內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父母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
2.在徐工商營業執照或正規勞動合同及相關材料證明(如:滿半年以上的經營納稅證明、社保繳費證明等,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其他從業人員持相關自謀職業證明材料。
3.隨遷子女父母在本校施教區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及復印件,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
八、特殊情況說明
1.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家長直接到學校進行備案,家長要填寫《延緩入學申請書》,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2.學生父母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拒收學生入學就讀并提請有關部門查處。
3.以下情況必須接受鼓樓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1)鼓樓區戶籍①學生及其父母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居住房產的,憑購房合同;②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持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③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④其他特殊情況學生。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4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5.依照新頒布的《江蘇省見義勇為人員撫恤優待辦法》和相關條例,“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優撫對象中增加“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
九、報名方式
8月1日帶新生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到東華小學進行線下報名,新生報名表掃碼下載。
十、 提供材料清單
十一、咨詢電話(工作時間接聽)
許老師:19852047736
邵老師:18021765027
徐州市東華小學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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