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于開展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的通知》,部署在上海市、山東省、青海省、福建省廈門市、湖南省常德市、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荔浦市、重慶市云陽縣等省、市、縣10個地區開展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
啟動實施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旨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落實《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的通知》“開展國家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的相關要求,鼓勵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舉措,加快構建現代教師隊伍治理體系,推動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選擇的10個試點地區,覆蓋了東、中、西部不同區域,涵蓋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等不同類型,包含了省級、地市級、區縣級等不同級別行政區劃,考慮了人口流入和流出不同地區情況,兼顧了不同教育發展水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便于形成試點經驗并推廣實施。
此次試點著眼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以推進教師隊伍建設全鏈條協同創新為目標,以推進教師培養發展、師德師風、綜合管理、待遇保障等綜合改革為著力點,推動各地創新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系統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
下一步,教育部將加強試點實施過程中的跟蹤指導,推動試點地區做好組織實施,及時總結宣傳推廣試點經驗和典型案例,推動改革試點取得實效。